《责任清单》立足“三个最大”省情定位
来源: 青海日报 编辑:中国环保新闻网 时间:2020-1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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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习近终生态文明思想,严明省级国家机关部门生态环境爱护责任制度,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爱护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,青海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于近
为深入贯彻习近终生态文明思想,严明省级国家机关部门生态环境爱护责任制度,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爱护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,青海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《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爱护责任清单》(简称《责任清单》),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爱护工作职责,构建了内容完善、边界清楚的生态环境爱护责任体系,对降实生态环境爱护部门责任,加快构建现代环境管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责任清单》立脚“三个最大”省情定位,在已制定印发的《青海省构建现代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》和原有《青海省生态环境爱护工作责任规定(试行)》基础上,结合国家和青海省生态环境爱护重点工作部署,对比机构改革后各有关部门(单位)“三定”规定的职责、权责清单,全面梳理甄不各部门相关生态环境爱护责任,重点环绕关键领域、突出咨询题和要紧环节,坚持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和“管进展必须管环保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”的原则,明确了各部门(单位)在加强生态环境爱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应当履行的差别多职责,将省级51个相关部门(单位)的生态环境爱护责任,以清单方式举行全面规范固化、逐条列出,有效幸免了责任多头、责任真空、责任含糊等现象浮上,确保履责有根据、监督有抓手、追责有方向,使生态环境爱护责任可以更好地降地降实。
《责任清单》的印发实施,进一步厘清了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爱护责任边界,为更好推动生态环境爱护和生态文明建设,加快构建“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企业主体、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”的现代环境管理体系起到重要推动作用。(记者 宋明慧)
责任编辑:中国环保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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