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进城乡空间融合旨在打破城乡分割,弥合城乡空间资源不对等和消除空间资源交换阻碍,实现城乡发展的均衡性与协调性,为共同富裕创造更加公平、公正、可持续的发展环境。对此,可在以下几方面重点推进:
城乡产业融合要求立足城乡各自优势,推动城乡产业互补互促,这是谋求城乡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。在实践中,可从优化产业结构、推动科技创新、加强政策引导等方面进行探索。
城乡要素融合的关键在于打破城乡分割格局,推动土地、劳动力、资本、技术等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、最优配置。
推动科技创新,提升城乡产业竞争力。加大对城乡产业融合的科技创新支持力度,推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装备在城乡产业中的广泛应用。建设农业科技园区、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平台,提升农业科技水平,推动农业产业升级。发展“互联网+”现代农业,运用电商模式,提高进入市场的能力和效率,让农民更多分享农产品的增值收益。加强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,促进科技成果在城乡之间的转移和转化,提升城乡产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。
1.以空间融合塑造共同富裕格局
加强政策引导,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。在政策设计上,应注重城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,加强城乡交通、信息、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,打破城乡分割壁垒,推动城乡实现无缝对接。鼓励和支持农村发展特色产业,促进农产品加工、乡村旅游等产业转型升级,提升农村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。加大对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的财政、税收、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,为城乡企业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,降低企业运营成本,激发市场活力。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政策支持力度,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培育新兴产业,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,政府还应加强监督和评估,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,结合本地实际,不断创新政策手段,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。
优化产业结构,推动城乡产业互补。城市应重点发展技术密集型、资金密集型产业,如信息技术、生物科技、高端制造等,以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。在城市周边地区,可以发展现代农业、乡村旅游等,与城市产业形成互补。农村则应依托自然资源优势,发展特色农业、农产品深加工,积极推动农村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发展,将生产、加工、仓储、物流等要素聚集整合,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,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。鼓励城市企业向农村转移,带动农村经济发展。通过产业互补,形成城乡优势互补、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。
2.以产业融合夯实共同富裕基础
3.以要素融合激发共同富裕动能
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互联互通水平。基础设施是实现城乡空间融合的硬件基础。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,尤其是加强农村的交通、水利、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,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,提升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。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,推广升级千兆光纤网络,促进物联网快速发展,提高固移融合、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,打造覆盖城乡、高效运行的通信、导航、遥感空间基础设施体系。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共管共护共享机制,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。
以科学规划为引领,优化城乡空间布局。科学规划是实现城乡空间融合的前提,应制定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,明确城乡发展的定位、目标和融合路径。通盘考虑土地利用、产业发展、居民点建设、人居环境整治、生态保护、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,编制“多规合一”的实用性城乡融合发展规划,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。加强城乡规划的衔接和协调,确保各项规划在内容上相互衔接、空间上相互协调,形成城乡空间融合的良好格局。
大力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。尊重县城发展规律,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,强化中心镇、集镇和特色小镇建设。发挥城镇在人口集聚、产业集中和综合承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,吸引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县城。积极引导农业产业与城市市场有效对接,按照市场需求的变化组织安排生产,引入先进生产要素和管理方式,培育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依靠新技术、新工艺和新产品,发展新产业、新业态,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。
城市与乡村,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空间地域载体,各自承载着不同的功能和使命。城乡关系的理想状态是城市和农村地位平等、互为依存、功能互补、互促互进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将“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”列为重大改革任务之一,明确提出“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”,强调“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,全面提高城乡规划、建设、治理融合水平,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、双向流动,缩小城乡差别,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”。这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、实现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,规划了路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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